和情人闹分手,她是离婚了的,我还有家庭,现在闹分手闹到警察局了,分手的原因是我发现她在外面卖淫了,不想跟她在一块了,想把花她身上的钱要回来,这些钱有一部分是她以买房借我的钱,但现在她不给我,我就对她说,不给我这个钱我就把她卖淫的事告诉她家人,她说我这是威胁她了,这算是威胁吗,另外,我这些钱有机会给她要回来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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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借款,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如果是日常生活赠与的话法律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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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则上不构成威胁。钱是否能要回来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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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协商解决,对于借款最好有借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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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向你借的钱有打借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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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沟通,还是有机会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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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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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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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我方固定证据固定对方个人信息起诉处理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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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