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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但女方提出三个附加条件1一个月只能看一次孩子或接走一次孩子,二孩子户口迁走,三同意孩子改姓改名。让男方签字画押否则女方不把孩子接走,就放在男方处养。我不签这协议女方就不接走孩子,她这是哪孩子要挟我,我可不可以在起诉女方把抚养权要回来,

民事相关
2019-08-07 20:33:0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看具体情况。想变更抚养权案只是一方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
  • 您好,具体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经济情况,以往婚姻中的彼此过错,对孩子的照顾谁更多综合判断,抚养权是非常重要的,建议咨询并委托律师处理
  • 在起诉女方把抚养权要回来...........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 可以起诉女方变更抚养权。
  • 可以在起诉女方把抚养权要回来,
  • 如果对方提出无法接受的要求,您可以法院起诉更改孩子抚养权,有对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 可以,但要看具体情况方可判断,
  • 您好,可以的,您可以向法院主张您的权利。
  • 你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孩子由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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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