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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7年12月急需资金周转。就向深圳**普惠金融部借了5.6 万元。但合同上写的是8.3 万。我就问**的业务员。他告诉我说这8.3 万是他们向公司申请的金额。和我没关系。当时急用钱我也没仔细看就签了。然后给了我一个打印的还款明细。第三天5.6 万就到我银行卡上了。每月还款2669.03 元。还到今天我想提前把款还了。一看明细还要还4万多元。 我现在已经还了5万了。如果按照合同还36 期。那就要还9.6万。等于我借5.6 万。利息就有4万。我想给他们协商。把本金还完。再按照国家规定利息支付。可他们不协商。我如果不还他们就爆我的通讯录。请问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或者报警。

债权债务
2019-07-01 23:55: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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