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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6岁的小孩突然跑出马路被撞,因为当时找不到孩子家长,路上车辆又没有,就用肇事车辆抢救孩子,结果交警队认定我为全责。难道孩子方没有一点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09-28 16:51: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不服处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呀?
    追问:复议了,还是原来的结果,我还能怎么办?首先我是救人又没有逃逸。其次,孩子没有责任难道家长也没有吗?当时孩子爸说他给了孩子几块钱让孩子去马路对面的小卖部去卖零食的。
    解答: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
  • 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责任认定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在导致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定各方的责任,作用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作用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作用小的,承担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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