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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给私人老板干活被东西砸到颈椎骨折和颈椎骨裂。做手术风险太大不敢做保守治疗。这样能算伤残吗?能达到几级伤残?又申请不了工伤认定,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和保险。应该怎么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7-09 23:35:2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关系成立,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八级,电联面聊孙律师
    追问:八级?能赔多少钱,我看有没有必要请律师,实在不懂
    解答:粗略估算25万
  •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偿。
  • 您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当地 标准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伤残津贴;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各省规定的标准略有不同。5.伤残津贴:劳动能力致残等级1-6级,可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6.工伤一次性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7级工伤为13个月本人工资。(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各省规定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几级伤残要看治疗后恢复的情况,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 可以向对方索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不过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操作方式得面谈才能确定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伤残可以到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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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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