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 抵押物是共有的,但老婆不知情也没签字,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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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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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反担保形式有:1、房产抵押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房产抵押应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依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3、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设备抵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抵押设备必须权属清晰,有较高价值,易变现,购进的发票等票据齐全且与设备型号相符。一般设备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设备应经海关批准后抵押给特定的抵押权人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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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求有担保人,但担保人没有签字,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但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无论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是否存在,是否有效,都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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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既没期限又没限额,那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保证的标的完全不确定.
最高限额保证合同,也是既要有限额,又要有期限.如果未约定期限,则以保证人通知债权人之日为决算日.
期限是必须的,若无最高限额设定该保证是否成立,我国似无明确规定.在日本法中,只在抵押合同中的最高限额是成立的必要条件,而其它合同未设最高限额不影响成立.
最好是根据往年业务量,就高设一个最高限额,然后一年为限,每年决算.限额在一年内即将用完时再补充.这样工作量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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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