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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2019年6月14日9时,本人将车辆停放在海珠区的xx西北门前的车位中,随后被黄埔经济联合社锁车,并以道路维护费名义收取50元。已报警,有琶洲派出所报警回执。 案件二:2019年1月8日,本人与广州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人才引进落户服务协议,约定2019年5月31日前入户于社保购买地所在街道办的集体户。在支付服务费4000元后,多次催促该公司,仍无法办理落户。

婚姻家庭
2019-06-30 17:00: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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