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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3月份定的婚 直接领了证 七月等在一起同居了 现在他提出离婚 彩礼用退还吗

民事相关
2019-12-21 14:04: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已登记离婚,要求退彩礼没有法律依据。
  • 你好:1、离婚 及是否打掉孩子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任何人不得强制胁迫。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和别人同居,是一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但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去证实。
  • 对于出轨所为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既然,你已经结婚,就不存在退回彩礼的前提。但女方出轨属于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依据结婚登记 彩礼基本无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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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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