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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法官说房子谁出钱就是谁的就算写了名字也没用,我想问问是不是这个理

民事相关
2019-12-21 08:09: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全是这个道理,法官说的不对
    追问:法官说女方条件不好目前租的房子,为了小孩好叫我不要和男方挣小孩和房子,而且你也拿不出出资证明
  • 你好,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2、因该房产支付贷款,应由个人承担;3、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4、因婚后共同承担债务(即还贷部分)产生的权益属共同财产;5、你父母还清贷款的权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6、应准备房产证、购房合同、你还款的证明、结婚证明、父母一次性付款证明及父母最后支付余款的证明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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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