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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奶奶去世,爷爷做了遗嘱公证,表示将自己的那部分房屋份额赠与孙子。现在爷爷去世,孙子是否要在2个月内去公证处办理接受赠与手续,办理时是否需要所有顺位继承人即爷爷的子女到场并同意呢,过时不办理是否这份公正就失效了呢。因为十年前的公证书没有附件房屋面积之类的具体信息,子女和孙子的关系也不好,不同意赠与行为的话,是否只能法律诉讼了呢

继承
2019-06-28 17:15:2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不是两个月之内办理接受遗赠手续,而是2个月表态愿意接受遗赠,表态的方式可以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向法定继承人告知同意接受。然后再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手续即可,当然办理时会需要子女到场签字的,不签字的话,只能起诉
  • 这种情况,是需要在2个月内提起诉讼的。
  • 需要在2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 可以你们内部协商处理就好
  • 需要在两个月内表示同意赠与。不需其他人同意。继承爷爷所占房屋份额即可。
  • 因为十年前的公证书没有附件房屋面积之类的具体信息,子女和孙子的关系也不好,不同意赠与行为的话,是否只能法律诉讼了呢
  • 只能法律诉讼只能法律诉讼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属于遗赠,需要明确表示接受,如果其他人不配合,那么你只能选择诉讼继承。
  • 需要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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