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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Isador Katzowitz, 以及Jacob Sidler和Max Lasker, 是几个公司的共同拥有者,且股权比例相同,在一起工作已经25年。1955年,他们组建了Sulburn控股公司,该公司向他们所开设的其他公司提供丙烷气。公司登记的时候,表明董事会有权发行1000股无面值股,并且可以按照100美元/每股的价格对外出售。他们三人每人出资500美元,都持有公司的5股股票,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1956年,Sidler、Lasker和Katzowitz的关系恶化,最终他们共同同意,Katzowitz将不再参与公司的管理,但仍然是公司的董事和顾问。同时约定,在他们所拥有的所有公司中,Katzowitz都仍然是公司的董事,这些公司的董事会都将限定在三个人以内,并且由他们三人或者他们指定的人担任。 1961年,Sulburn欠每个股东2500元的费用。10月30日,在股东会上,Sidler和Lasker进行了投票,这些钱应当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但是在会议中,Katzowitz明确表示他不想对公司继续投资,拒绝行使新股发行优先购买权。 1961年12月1日,发行股票的董事特别会议召开,除了Katzowitz之外的两名董事参加了会议,Sulburn决定向Sidler和Lasker分别发行了25股,每股100美元,但股票的帐面价值是1800美元,董事会决议向所有股东发出了通知,告诉股东在12月27日之前有权按上述价格购买公司的新股。同时,公司也向Katzowitz支付了2500美元的支票,用于偿还他的费用。1962年8月31日,董事们解散了公司。 由于现在的所有权不再平等。因此,Katzowitz向法院提起了起诉,要求扣除5000美元的Sidler和Lasker的费用之后,按照原有三人平分比例重新进行分配。 如果作为Katzowitz的代理律师该怎么辩护

公司专长
2019-06-28 06:49: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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