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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月20号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现已经毕业。4.8号在公司入职实习,因为中途6月8号返校,向主管请假说到6月23号,可当我回公司后主管却说她不知道要请那么长时间,说我没有按照流程请假,不在公司期间,主管和老板也没有用一些方式通知我,现在告诉我,自从我请假后工作上的事情已经重新安排好了,让我找老板处理,但是我因为同事不友好等原因也想要辞职,现在公司还未发6月份的工资,我怕老板处理后扣压工资,请问如果扣压怎么办?今天在网上浏览相关内容时,发现公司并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但本人从4月8号工作到6月8号两个月期间公司都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的时候仅仅签订几份员工手册,不知道之前身为大学实习生时,适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此外,因为是实习生的缘故,公司要求我每周上6天班,一天8个小时,还要跟好几个岗位的同事学习做他们做的事情,公司说实习期三个月,每月工资百分之八十是3200元,转正后4000元,为什么实习期要三个月这么久?实习生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意规定试用期吗?那如果公司说实习半年或者一年,都可以只发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吗?实习生受欺负到底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损害赔偿
2019-06-26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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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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