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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出轨4年,男方在2018年组织赌博被抓,2019年6月份出狱,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就骚扰女方,欧打女方多次,扬言要对女方和孩子实施报复,在2019年6月21号,男方把女方骗至家中,对女方实施恐吓和欧打,强行发生了性行为,事后男方通过微信给予女方2000元,并进行了威胁,软硬兼施,并每天跟着女方,欧打女方,同年6月24日,男方以分手合平解决为由将女方又骗至家中商谈,进屋要求发生性爱关系,女方不同意,并进行反抗,导致男方再一次实施了欧打强暴,至使女方脸上,脖子,胳膊和腿部,多处受伤,并有脬肿和淤青,左手腕骨折,(已打石膏固定),还不让女方离开,女方被打的受不了,向老公求助,说家中被偷了,要求老公马上回家,男方才让女方离开,并尾随至女方小区,碰见女方老公,女方告诉老公是跟在他后面的男人打的,男方看见随即就跑,女方老公没有追上,并报了警,这种现象,应当如何处理,欧打女方多处受伤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如何处理,欧打实施的强暴又当如何处理,是否构成强奸?

婚姻家庭
2019-06-26 13:38: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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