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加工定作合同纠纷,部分欠款不还,之前付款时,被告曾用配偶银行卡向我转账,现在被告已是失信被执行人,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让被告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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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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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其配偶不属于合同当事人的,一般不对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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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话,配偶是需要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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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详细说明情况,以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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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详细说明情况,以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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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连带责任,解决责任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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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后可以将配偶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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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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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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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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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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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证明这个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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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