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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问题:甲方是法人,将公司60%股权转让给乙35%,丙25%,乙,丙已支付各自50%的股权资金,剩余50%在2019年12月底付清,已立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到工商所做股权变更,请问这样股权认定法律认定吗

公司专长
2019-06-25 20:37: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追问:您好,很感谢您的解答,再有一问题,甲方公司是有限公司,甲方拥有90%股权,另10%是她哥,且说过他哥保持10%不变,没有书面诺,这是甲,乙,丙签订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且没有甲方公司的盖章算有效吗
    解答:乙、丙不是公司股东的话,要经过甲的哥哥同意,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股权转让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 法律上认可,但建议尽早变更工商登记
  • 有效,但还是要办理变更登记
  • 协议签署是有效即可,不管是否已经变更
  • 仍然认定,但该股权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你好,股权转让协议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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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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