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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班期间,吃了块××巧克力,公司与我解除合同,但公司抹黑写上我窃取商品,请问合理吗?我能维权吗?

其它综合
2019-06-25 13:15: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吃的巧克力是你们公司的吗。
  • 当佣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公式表达就是:经济补偿=在职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需注意,这里所说的工资,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有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时效为2个月,至发生争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 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一般是每天上班8个小时,每月上班22天,超过的应当算加班。、
    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劳动部《关于问题解答》一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但应当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根据《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平常按照合同约定工资150%计算,休息日按照200%计算,法定假日按照300%计算。
  • 你好,一般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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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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