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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8年7月1号入职,试用期两个月,打算在今年2019年6月30号离职,但是公司的领导说让我等到下一个可以接替我岗位的人来交接工作才可以走。6月17号提交的辞职报告,这一年期间并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务合同相关的文件,也没有交过五险,5月和6月份工资还没有发。我是否可以在7月1号直接不来,因为我去年6月20号刚毕业,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我的档案上是否就不会显示这一年的记录。

合同纠纷
2019-06-24 1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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