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天我开小车在三岔路口右转弯时,和前方逆行过来的电瓶车相撞,电瓶车车主软组织受伤,交警判我主责,伤者在医院检查和药费大概几百元,他说一千五,发票上只有四百多,经过保险公司调解,说给他带药费和补偿,2500,对方嫌少了不同意,说还要误工费,营养费。我咨询一下律师,这样合理吗?用什么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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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追问:对方是软组织受伤,又没有住院,这个误工费,和营养费,怎样算,在就是对方老是说,不知道还要休息多少天才能上班,这样的问题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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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直接让对方起诉,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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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是哪里的,请把您的内容详细的和我说一下。或者拨打我的电话,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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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额的建议进行调解,至于调解需要赔偿多少钱,那就要你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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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