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九点十五分,我去上班的路上,与一辆轿车相撞,当时轿车右转是路灯,我骑电车直行,也是路灯,可是在路中央与他相撞,那个人想给我二百块钱,我当时感觉没事,就说算了,然后他给了我一个他的联系方式,不行就给他打电话,在中午十二点左右的时候,我感觉腿部疼痛,看了一下就已经淤肿了,特别疼,然后我就告诉我老公了,我老公让我给那个人打电话,然后去了医院,拍了个片子,医生说目前只是淤肿,看不到明显的骨折,骨裂,说一个星期以后再去做复查,然后,我就跟那个人说最起码得给点赔偿吧,然后他就给了拍片子的三百块,以后的就都不给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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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具体的事故责任比例确定可以起诉
追问:拍片子的钱开始是我自己出的,后来轿车车主去了之后给了我,这算不算是我接受私下解决的重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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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