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修车费60700元(对方保险公司出),修车用时23天,车辆刚买一年左右,未出过险。想请教:
1起诉对方,法院是否支持车辆折旧费和交通费
2对方问我要交警给我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说是他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我该不该给他?当时交警一式四份给我们(对方一人撞三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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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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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害相关的维修费、折旧费等,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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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分,沟通解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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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据交警定责处理,一般实际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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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