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开庭通告】
被告人:李*
身份证尾号:0723
案件号:(2019)法邢初字第06188911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我行起诉你涉嫌恶意欺骗他人财产,侵占个人资产一案。开庭时间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3点。开庭前请联系本方律师并带齐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出庭候审。如未按时出庭将按刑法第196条规定,缺席审判之后通过公安系统挂网上追逃通缉,并申请冻结令强制冻结及拍卖夫妻名下所有固定资产抵偿债务。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欠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收到本通告24小时之内已偿总款项的,可申请撤诉。详询了解请咨询
(注: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副本已下发户籍地,请注意签收,回执寄回)
这个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