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任何书面正当理由,按照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时间,已拖欠7天未发放工资,请问可否因此,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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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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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拖欠工资的,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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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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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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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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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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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员工可以单方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要求被迫离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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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催告后乃不支付的,可以凭此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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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