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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人是收废品的,收了小偷偷来的铜,被警察发现了,把我家人带走了,现在已经过去二十个小时了,派出所还是没放人,我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19-06-21 10:03: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被公安带走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传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特殊情况下,也可立即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追问:现在我家人已经被送看守所了,我该怎么办
  • 你好,价值多少? 建议积极应对,委托律师会见提供法律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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