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签了赔偿协议书,责任方也按照协议上的内容旅行了,保险公司那边报账没有要病人的病案,我们责任方还需要去医院复印一份病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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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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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问对方要一份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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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1、经交警调解达成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被告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和赔偿数额向原告履行赔偿义务,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达成之后,被告反悔,原告可以违约之诉起诉; 3、原告在协议之外要求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请求,因该部分请求已超出协议约定赔偿范围,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可否赔偿财产 通事故调解书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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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署赔偿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第三,赔偿的具体数额,给付的方式,时间;
第四,事故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另,建议委托律师代写或者在交警队的协助下写清楚该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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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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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