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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的电瓶车,一个女孩子骑着也是骑着电瓶车,他是逆向行驶,我是正向驶他把我的脚的血管撞断了,最后他还逃跑了,到现在将近快一年了,也没找到这个人,交警部门也不管这种事能起诉吗?

交通事故
2019-11-07 02:30: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起诉需要对方的信息,否则没办法处理
  •   为了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国家关于交通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那么关于车辆逆向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关于这一点请看下文解说。 一、关于车辆逆向行驶的相关处罚: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车辆逆行的扣分标准为: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amp;amp;amp;amp;《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牌;   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   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核发的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后,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记载的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厂牌名称及相关数据相一致的,并配有该车照片的合法证明。
  • 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逆行属于违法行为,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定:
    1、如果不负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负事故 责任的,则应该根据所负责任比例来赔偿对方的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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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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