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就是想咨询一下,我家里老年人是一位环卫工人,上班时间因门市老板乱扔垃圾,为此争吵,对方是一位年青女子,环卫老人62岁,对方先动口骂人,也是对方先动手打人,当时也报警了,双方当时也住院了,经诊断都是较主子轻伤,这个应该怎样解决,才算公平,警官说62岁不算老人吗

交通事故
2019-06-20 13:19: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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