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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是做厨房的,现在他不想做了,想马上就走,但是老板不同意,如果要走必须等他找到人,但是我们没有签合同,请问可以现在离职结清工资嘛

合同纠纷
2019-06-20 11:31: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合同的,现在离职问题也不大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按照法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但实际中大多数公司都是在下一个月的工资发放日支付。

    至于提成奖金,在法律上也是属于工资。虽然是三个月结算一次,但你作为劳动者应当享有获得已工作期间相对应的提成奖金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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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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