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追问:律师您好,我是6月11日收到产品,6月12号开了一盒产品跟客户做项目,昨晚项目后客户皮肤立马出现痒的症状,紧接着我就找商家,商家才告知是借用他人的品牌,我要求退款,对方不肯,一直协商拖到现在,就怕时间拖久了会影响退款,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对方答应退80%的加盟费,产品我先寄回给她,我的加盟费要等她找到下一个加盟商才愿意退,不肯给准确的时间,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