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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闯红灯,交警判对方全责,事故认定书已下达,不过我需要无责赔付对方1000,对方不愿意付我修车费,最后协商对方拿到保险赔付的钱,才给我修车费,我可以拿到钱再修车吗

交通事故
2019-10-16 00:36: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方全责,需要对方全部承担,你修车以后跟对方主张就可以。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交警部门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及委托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所作的相关鉴定报告,经核查并无不妥,故依法均予采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的事实依据以反驳对方的事实依据都有证明责任,如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当相应的后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在勘查后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时人后期对于各自的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标准,均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确定,从而最终确定相关的赔偿金额。具体的车祸赔偿项目包括了误工费等等。
  •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处理的
    追问:你好,我的意思是对方给我钱,我在修车,这期间没什么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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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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