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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职后公积金可以提取,由本人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2、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3、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XX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中心营业大厅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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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咨询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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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三、离职后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 1、从原单位辞职后还是在当地工作没有离开原市,那么你原来的公积金会转到你新工作的公积金帐号中。 2、从原单位辞职后离开了原市,你可以根据异地新工作的证明和离职手续去注销原公积金帐号,并提取公积金。 3、从原单位辞职后还是在当地工作没有离开原市,你如果买了房子或者租了房子,也可以凭买房或者租房合同申请提取。 4、从原单位辞职后没有离开原市,你也没有新工作,并且近期不想工作,你可以在本市申请注销帐号,领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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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纳是公司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并没有这种区别;只要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就可以提取。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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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在以下条件可以提取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
(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2.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2)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3)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4)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5)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6)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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