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3年参加工作(交了5万),于2015年签了人事代理。现在单位给缴纳养老保险金,2019年6月之前单位不补缴养老保险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6-20 17:41: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劳动监察提起控告
  •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养老保险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在怎样的情况下需要缴纳,需要缴纳多少,下面由。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当所提取的比例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所缴付的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推荐阅读: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 养老保险缴纳时间:
    1.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2.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3.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如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