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朋友好 有一事不明白 想请各位律师指点和帮助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 我是一名班长 普通员工全额计发加班费 我们班长级别要预留 延时和休日加班 我们和员工都是时薪制 我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筹为由给公司发律师函要解除劳动合同 在律师函中要求10日内完成解除劳动合同 并办理相关手续 请问当公司收到律师函后我可以选择上班还是不上班 ? 如果不上班会不会以旷工为由开除我 现在我是失业状态 如果公司要走劳动仲裁 我失业期间的损失谁负责 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6-20 17:56: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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