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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里和领导打架了,两个人都动手了,公司里只开除我一个人,这样做公司违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6-19 04:21: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上班期间打架斗殴,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是可以的,不存在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得不到任何的补偿。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因为打架被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合法的,没有经济补偿金。职工在单位内打架,是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合同程度的,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打架有情节和后果轻重之分,职工虽然打架,但情节轻微,也没有造成较重后果,尚未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程度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于法无据,是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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