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在2019年6月16日,在门店里,全额付款买下苏格兰田园风格的样品橱柜,金额54000元整。 当时整个现场交易过程中,双方没有谈到货款不可退不可换,我们也没有签购货合同。协商后面补签合同。 当我全额付款后,在销售员第一次给我的收款收据时,上面没有注明“不退不换”。但第二次给我时,我回家后发现上面多出来了“不退不换”四个字。因为中间销售员提出拿个袋子把收款收据装起来,我就给她了,装起来我没有检查(她在中间做了手脚)。 回家后,当晚上我就跟销售员要了一份购货合同的电子档模板,当时承诺第二天发给我, 在第二天,6月17日,销售员发了合同电子档给我,我在看了合同内容后,都是霸王条款。再加上收款收据上面多出来的“不退不换”。作为消费者,感觉自己被商家欺骗了。我现在想退货,而且是在七天之内,提出退货要求,请问,我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

损害赔偿
2019-06-18 22:18:2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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