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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小型汽车(我)乙二轮摩托车,同向西往东行驶,甲车鸣笛打转向超车,超一半的时候,乙车突然转向撞在甲车又前叶子板上,造成甲车破损和乙车破损还有两人受伤,交警队责任认定甲车主要责任,是否正确,乙车驾驶员无证驾驶是否附有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6-19 06:53: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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