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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85年至86年在某街道幼儿园转正上班,86年至2001年调到另外一个街道幼儿园上班。今年我退休,可是档案里没有调转单,应该怎么办?原来的工作单位没入档,找不着,后来的单位也解散了。该怎么办呢?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6-19 12:39: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散的事由包括:
      1、约定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决议解散:股东会火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合并、分立可能导致的解散;因公司分立或合并需要解散的;
      4、行政解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护被撤销;
      5、司法解散:股东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原单位解散,如果将你们安置到其他企业,你有权拒绝,公司应按你每工作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理由是,公司解散,原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已不存在了,应该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员工以补偿。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1、你好,你咨询的是劳动争议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2、现在用人单位的部门要解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是应当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的。3、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超过六个月的时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4、如用人单位直接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恢复你的工作,你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5、赔偿金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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