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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犯罪嫌疑人二审上述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会不会通知受害人

刑事案件
2019-11-14 01:24: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可以通知
  •   二审法院对抗诉案件不开庭审理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该规定有三层含义: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这是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一般要求。  (2)合议庭对上诉案件,可以有条件地不开庭审理,即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以不经过开庭审理,即作出改判或者维持原判的处理决定。  (3)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无条件地开庭审理。  司法实践中,常遇到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当事人亦同时提出上诉的情况,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不能仅审理抗诉理由或者上诉理由,在审理方式上则应开庭审理。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抗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因此,对上诉、抗诉同时提起的案件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开庭审理强奸案时,被害人(不能称为原告当事人)不在场可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害人不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所以在开庭时被害人是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就可以不通知被害人到庭的。  但如果被害人已经提出要求出庭参加刑事案件审理的,法院也会通知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  另外,如果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法院在审理民事赔偿部分时,会通知被害人或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参加庭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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