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开发商已经交房 我也入驻了一年多了 房产证迟迟未办理 今日问了 我的资料并未提及到产权机关登记 购房合同中写明了 交付使用后18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现在根据我自己的计算已经是逾期 153天了 合同中写明了 出卖人按已付房价的0.05%赔偿买受人损失 我的计算方式是 总房价 * 0.0005 * 153 = 违约金 鉴于此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 以督促开发商办理房产登记 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么计算的 如果开发商不给违约金 起诉的话法院会受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