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了一家奶茶店,交了13万加盟费,现在不想做了,可以退吗
-
1.首先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法院审理时的一个参考。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一般而言,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具体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如需进一步帮助也可以带材料面议。
-
根据《商业特许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即是冷静期条款,如果特许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冷静期条款的,一般情况下被特许人在实际开店之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
具体看合同,和你合同签订的时间,以及合同履行的情况,本律师专业处理加盟维权纠纷,有需要可以和我详细沟通!
-
合同签了吗?合同有没有提前退出条款呢,你们合同履行情况如何呢
-
奶茶加盟合同尽快发给律师审查
-
已经实际开店了吗?
-
是否签署了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
-
写俩个人的名字就没什么问题
-
这个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判断,最好是联系律师,
-
需要看你们签订的加盟协议。
-
如果你签订合同后,还没有参加技术学习,没有接受对方公司提供的选址服务,没有接受设备物料,没有开业的话,你是享有冷静期的。也就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你好,是否能退要看加盟合同的约定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
-
你好,你是几时签的合同,对方是在那里的。我可以帮你搞定,具体来电咨询
-
有加盟合同吗?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
查看全部1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