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接单位邮件通知,调到新岗位,且与新岗位前任工作人员完成了交接,在新岗位也已工作一个月,因为是回合同约定地自己家乡上班(交接前不是在合同约定地工作,而是其他外省,但因为是升职所以当时是签字同意的,并办了调岗手续的)所以是期盼已久的,对家乡的人事物也很熟很适应,但公司突然终止办理调岗手续,同时,派其他人来要求本人与之交接,且对本人是否回原岗位(也与原岗位接替人交接),或是调往何处何岗无任何书面通知文件下达 ,也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有电话询问本人是否愿意去往总部(非合同约定工作地),但要求签同意书才能下调岗通知,本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去往异地。本人能否以无故调岗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因调岗手续没办完是否只能视为调岗无效,但确实两边都按公司邮件要求完成了公司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公司公章都交接到手上了。公司如果一直拖着不下达新的调岗通知,那本人能否继续在家乡上班,这样算不算旷工,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能以何种理由申请,是申请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其它综合
2019-06-17 08:10: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