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已婚后一直外出打工,钱都交给老人还债的,有了孩子后男方一家人都不管我和孩子的吃喝拉萨,我选择了离婚当时我一直带孩子没有什么经历来源所以没有能力要孩子,现在我的生活能力比以前好多了我有能力照顾孩子了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样做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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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看孩子多大岁数了。10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很大的得参考孩子自己的意见。18周岁以上的就不用扶养了。孩子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了。
追问:孩子才八岁,现在跟着男方,是孩子的爷爷奶奶看管孩子呢,孩子的学习没人管孩子作业都不写,男方一直外出打工呢,一年到头就过年来一回也就几天时间,所以我才要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呢,我先该怎么做?
解答:只能试试起诉了。不过胜诉的机会也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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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男方有不适合扶养的情形孩子本人愿意变更的,还是有很大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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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果男方有不适合扶养的情形孩子本人愿意变更的,还是有很大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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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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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