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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应届毕业生 18年11月学校举行招聘会我找了一家单位实习 和他们签了三方协议还签了一个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上有一条 乙方不按约定期限来用人单位实习及毕业后到岗就业

合同纠纷
2019-06-17 06:21: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单位和你签订劳务协议,那么你们之间是建立合同关系,类似于雇佣合同,你就不受劳动法保护。2、虽然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已经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4、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依法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5、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6、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7、综上,你应当拒绝签订劳务协议,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 三方协议签订后不是万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求职者应注意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社会保险费等权益受到侵害;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毕业生不要以为不签合同就可以更自由,不签合同会损害毕业生作为劳动者的权益,特别是在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况时,会带来更大麻烦。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
  •   毕业生要毁约,需要和公司协商一致,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公司也可以要求赔偿招聘费用相关的损失。学校为了声誉是不允许毕业生毁约的。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然后去学校领取新的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主要是学校用来处理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的。毕业生自己拿着没什么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三方协议的效力就会终止。  学校需要毕业生提交三方协议,会按规定发放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签三方协议没有用处,学校只能把户口档案打回原籍。用人单位可以接收档案户口的,毕业生可以向学校提交三方协议。学校会发用人单位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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