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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到人了,去医院检查就是皮外伤。需要给多少误工费?

交通事故
2019-10-03 16:28: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据此, 如果受害人没有正式工作,则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在无工作期间仍然有经济收入,则仍得到赔偿误工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计算,其不能举证证明的,按照受案法院当地的相近行业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经鉴定的误工时间乘以收入或者上年度职工的日均工资=
    3、误工费和护理费,均应由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期限和护理人数。护理费的计算按照当地护工的劳动报酬计算。
    4、如果对方起诉,因为还有几个数额无法确定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好估计。
  •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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