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于2017年11月和12月份以给员工发工资向我借钱,一共借了我17.98万元,借款时约定到2018年1月份给我全额还款,1月份要钱时说手头紧没还,做了个借款手续,书面约定到2018年6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足额还清,如不还每天按借款本金1%的赔付金赔付,但一直没有还钱,因本人给他借的款也是在银行贷的款,银行贷款我是每月要还,至2018下半年以来我实在是拿不出钱还给银行,急需用钱隔三差五的向他追讨,他总以没钱为理由不还,最近我打过他无数次电话就是不接,我别无他法,只好准备起诉他。请问我该怎样写起诉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