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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燕律师,我是一名中专毕业生,到深圳这边打了一个多月工,是通过中介进厂的,工资也是中介那边发的,当时中介那边签合同的时候是给我们18块钱一小时计算的,,但是我们发工资的时候又是按14块钱一小时发的,后来我们找到那个中介,他说现在是按厂里14块钱发的,等合同期满了就把那4块钱在一起补(合同期是三个月,合同期是写着发工资按18块钱一小时来发,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他并没有告诉我们是按厂里的14块钱一小时来发)如果没做满合同期就辞职,那4块钱还能拿到吗

合同纠纷
2019-06-15 11:04:3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追问:有合同,就是现在发工资他是按14块钱一个小时给我发的,做满三个月就把那4块钱补给我,但是合同上面明明写着十八块钱一个小时如果现在我辞职了,那这个4块钱还能拿到吗(当初写合同的时候并未告诉我是按14元来计算的)
    解答:你好,可以申请仲裁,网上沟通效率比较低,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如需要法律帮助,具体的情况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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