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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5月12日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至今还没有通知我案子分到哪个法官手里,起诉费也没通知我交,6月14日(也就是昨天)被告把钱还给了我一部分,我想去法院取回起诉书,可以吗?法院能给我起诉书吗?我想重新写诉状,或者和被告和解,可以吗? 如果我取回起诉书不再起诉,法院会留下起诉的痕迹吗?这算一次起诉吗?

婚姻家庭
2019-06-15 09:54: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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