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损害伤残赔偿,不服二审判决,向高院申请再审,2015年12月份,被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请问,现在能否向最高院提出再审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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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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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是可以的,详情建议您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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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通常不能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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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新的证据,足可以推翻元神判决的,可以向罪高院巡回法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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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