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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2019年二胎男士陪产假是多少天呢?如果公司给予的假期不给员工足够的假期违法吗?

婚姻家庭
2019-06-14 16:27: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各地陪产假不同,建议咨询社保局。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

    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二)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含自费药品),由职工本人负担。 (三)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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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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