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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登记了,在登机之前男方给的彩礼,没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结婚后怀孕,二月左右他闹离婚经常喝酒与我争吵,并且本人怀孕期间生病带病怀孕,对方遗弃不要孩子,后看感情无希望,引产,现在对方要求分隔共同财产,但只有彩礼,请问一般怎么分隔,彩礼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登记之前给予的!而且本人疾病缠身,需要治病,

民事相关
2019-06-13 07:17: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