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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轮土地承包后,原承包方因种地不转钱,国家害债大外公多,没写弃权书,把耕地不种丢回村里去城里打工。 村里由大小队领导和共产党乡政府十几个人组成议员小组,把耕地承包给我村村民,合同一试俩份,村里留一份,议员手里一份。 原承包方十几年没种地了,于2014年冬天伙同村里的队长和村长一起问现承包方要回土地,在村里没问要地时,原承包方就顾上大拖车在现承包方土地里横冲直撞,毁掉现承包方地理的玉米秸秆,欺负现承包方,。因现承包方俩个人都是残疾人,户主是拐子,期,妻子是哑巴,户主去世了,他们就叫现承包方的儿子签字盖章,因为现承包方孩子在外打工不知道情况,以为国家政策变了,所以签了还原承包方土地的合同,合同签的名字是原承包方。土地劝权时才知道国家政策没变,。 因为现承包方承包土地时是和村里签的合同,和原承包方没有交接,这份合同有效吗,?。 他们能问现承包方要回土地吗? 现承包方问村里要和村里承包方土地的合同,村里以合同一毁坏为由,不给拿出合同,听村里人说:合同的內容有一项是,在三年內原承包方回来种地,把现承包方所交的所有国家摊派款还给原承包方,土地就归原承包方,要是三年后不回来土地就归现承包方耕种,不管什么情况下所有国家一切害债都 是归现承包方所承担。 现在好不容易把土地改变过来了,也没有害债了,正准备赚钱,他们回来要地了,这个合理吗? 我是代言人,希望有爱心给人给我支持,谢谢, 我该怎么办,。有懂法律援助一下,。

合同纠纷
2019-06-12 14:38: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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